卢医镇财政所现有编制人员  5人,下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、会计结算中心。主要职能是主管镇财政收支、财税政策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。
  主要职责有:
  1、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,重点是农业两税税收政策,负责全镇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。
  2、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、财务、会计制度。
  3、编制年度镇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;管理镇级各项财政收入、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。
  4、根据主市级预算安排,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镇级财政税收收入计划。
  5、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  6、管理全镇会计工作,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、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、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。7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;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;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。
  8、监督、管理镇级政府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。
  9、负责财政修订稿的收集、整理和财政宣传工作。10、承办镇政府、市财政局交界的其他事项